《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三个配套规章:《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6月29日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分别以农业部2016年第4号令、第5号令、第6号令形式向社会发布,其中《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2016年8月15日施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种子法》三个配套法规发布后,陈仓区种子管理站及时组织全站干部职工对三个配套规章进行了学习培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与自觉学习相结合,与相互提问讨论相结合,座谈会与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等学习方式,极大提高了全站干部职工种子执法监管工作能力。
今年以来,陈仓区种子管理站严格按照新《种子法》要求,加强全区种子市场执法监管工作,对在市场存在的问题,如种子经营档案记录不完善,种子经营委托手续不合法,个别门店仍然销售散装蔬菜种子等进行现场指正,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做到全区种子市场监管无死角,重点市场监管检查常态化。对于种子质量纠纷投诉及上级部门转交案件,都能做到及时迅速处置,通过现场调查取证、现场调解,做到件件都能给予群众满意答复,使群众满意。
为了加强全区秋季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我站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1、加强种子法相关配套规章的学习培训。重点对全区种子从业人员,采取一次集中培训,全面提高种子从业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全区种子从业人员守法经营自觉性,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从根本上确保全区农民群众用种安全。2、加强种子经营备案工作。重点做好经营代销种子及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的种子经营备案工作,明确种子经营主体责任。3、抓好种子质量抽检。针对今年小麦大田、种子田穗发芽较普遍的现象,我站将把种子市场监管的重点放在检查小麦种子三项指标质量上,特别是芽率抽检上,确保市场销售种子芽率达标。4、规范种子经营台账。继续督促种子经营企业和零售门店做好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记载工作,保证种子来源、销售去向可追溯。5、严格标签标注。检查种子包装、标签是否规范;是否未审先推,超区域推广销售。6、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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