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拉开序幕。12月25日结合我省实际,出台《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于12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细化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将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健全农业、公安、工商多部门联合,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实行部、省、地、县四级联动,以杂交玉米、杂交稻为重点作物,以制种基地和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地区,以清理整顿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为主线,推进检打联动、举报与办案结合,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查办并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坚决退出一批问题品种,吊销一批违法企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捣毁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不法分子,力争2014年种子市场秩序有根本性好转。
本次专项行动制定了明确的行动时间,并细化行动内容。
从2013年12月下旬起,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2014年1月上旬完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核查和种子样品抽取工作,各市州于1月6日前将抽查样品清单及纯度、真实性试样送省种子站质量管理科汇总。送样后,各地立即进行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并于3月10日前向省种子站质量管理科报送检测结果。
从2014年2月上旬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市场大检查。对经营门店检查内容包括:种子标签、经营档案、台账、相关合同或委托书等,对于所经营的品种要查清来源,抽取种子样品进行相关指标检测。对集中交易大市场,除检查上述内容外,还要联合工商查清各摊位的注册所在地。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对辖区内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中抽取70%以上的品种 (其中本省企业生产经营品种占60%以上)。对于直销入户比例较大的地区,还要组织开展入户倒查工作,切实查清种子来源和品种真实性。县级种子管理机构要深入本辖区50%以上乡镇开展入户倒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5个行政村,每村抽查不少于5个农户。
2014年1-5月开展品种清查。
及时退出没有生产面积、存在重大缺陷、未上交标准样品的省审品种。对近两年新审定未及时上交标准样品的的品种,必须于2014年1月15日前上交,否则一律退出,并在网络或新闻媒体上向社会通报。此项工作将在7月份完成。
2014年6-10月开展杂交玉米、杂交水稻制种基地整治。要求各地务必按要求扦取样品,并将真实性检测送样及时送省种子站。杂交玉米、杂交稻制种基地所在地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制种企业的跟踪管理,在播种前及时核对种子生产许可证、制种品种、生产地块信息,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检查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或制种委托手续,是否与制种户签订生产合同等。在种子收获前组织拉网式检查,抽取生产品种的种子样品,进行真实性检测。在种子初加工环节,抽样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在种子调运季节,检查调运种子的生产许可、去向和数量。
大要案查处将贯穿2014年全年。对于群众举报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案件,各地要及时立案,主动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联合查处。案件信息要实现农业、公安、工商三部门、案发地与种子调入调出地共享;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对于公安部门查处的案件,需要技术鉴定的,农业部门要及时组织检测或田间鉴定。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必要时联合监察部门进行督办。大案要案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通报。
在开展专项活动期间,省农业厅将派出工作组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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