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玉米种业企业存在不正当竞争、撬抢制种基地、侵权生产、无证生产、拖欠农户制种款等违规违法行为,近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整顿规范玉米种业公司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全市玉米制种市场监管,规范玉米种业公司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从2月下旬开始3月下旬结束。行动将通过企业自查、检查组检查,全面检查评估各区县玉米种业公司落实“黑名单”制度、基地准入制度、合同签约制度、生产服务费和保证金管理等制度的情况。同时规范玉米制种合同条款,加大玉米制种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实行玉米种业公司收购玉米种子现场兑付收购款,严禁拖欠农户制种款,切实保护制种农户的合法利益。对截止2014年2月底前仍未付清农户种子款的玉米种业公司和经查实租借生产资质或提供挂靠的玉米种业公司,将记入“黑名单”,县区不为其划分制种基地,乡镇、村、组不为其落实玉米制种面积;对涉嫌犯罪的种子案件或线索,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对参与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种子监管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乡镇、村、组干部有在玉米制种过程中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以及收取好处费帮助侵害农民利益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对玉米种业公司支付给乡镇、村、组干部的制种劳务费,数额、使用、管理情况一律向农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市上要求,市、区县农牧、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农牧部门根据检查评估情况,在4月1日前,通过媒体将符合条件的玉米种业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公示,对违规违法生产玉米种子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按程序报请省农牧厅吊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对未列入公示范围的公司,县区、乡镇和村组不得安排、协调玉米制种计划,并引导农户不予种植,不安排供水指标。工商部门对玉米种业公司的市场主体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玉米制种资质的种业公司或已吊销玉米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公司,应及时督促其办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变更手续;对签订种子合同的,督促当事人履行;对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或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的,依法予以处理。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种子案件要依法从快立案查处。检察院、法院要加快种子案件的办案进程,在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同时,清偿农户制种款。县区和公安、检察、法院、信访部门要加强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和农户的思想疏导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通过专项行动,确保在春播时不发生一个违规违法组织农民制种问题,不留存一家违规违法玉米种业公司,不发生一起新的拖欠农民制种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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