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天地 > 正文
技术天地
技术天地
联系我们
手机:18901114458(微信同号)
手机:13811055122(微信同号)
手机:13720013749(微信同号)
电话:010-63993381 传真:010-63993481
邮箱:bjfqyjs@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宝路2号盛今大厦8H
邮政编码:100161
地图导航
 
在线咨询
 
公司动态
农作物种子包装标签应当标注什么?
来源:北京市京番番茄研究所 日期:2014-4-23

  标签是指固定在种子包装物表面及内外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

  农作物种子标签应当标注作物种类、种子类别(按常规种和杂交种标注,常规种可不具体标注,同时标注种子世代类别,按育种家种子、原种、杂交亲本种子、大田用种标注,类别为大田用种的可以不具体标注)、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按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指标标注)、检疫证明编号、净含量、生产年月、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及联系方式。

  主要农作物种子(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向日葵、高粱、甜菜等)应当加注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品种审定编号;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通过审定,不得经营、推广或者以试验、示范等方式变相经营、推广。

  药剂处理的种子应当标注药剂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注意事项;并根据药剂毒性附骷髅或十字骨的警示标志,标注红色“有毒”字样。

  转基因种子应当标注“转基因”字样,农业转移基因生物要安全证书编号和安全控制措施。



【声明】本文章系本站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上一篇: 防止马铃薯种薯退化的措施 2014-4-23
下一篇: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农民抢先抓早开展水稻育苗 2014-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