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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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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京番番茄研究所 日期:201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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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大做强现代农作物种业,推动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形成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选育一批突破性的优良品种;力争培育3个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集团、10个省级重点种子企业,农作物种业竞争能力明显增强。
推动科企联合开展品种选育攻关
创新种业科研育种机制。《意见》扶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育种材料的改良和创制,开展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分子生物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技术等研究,以及马铃薯、甘薯、茶树、果树等常规作物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
同时,鼓励和推动科企联合,开展水稻、蔬菜杂交品种选育攻关,充分发挥我省“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等成果交易平台的作用,推动我省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促进农作物杂交种品种权转让交易。
加快种业基础设施建设,《意见》指出,2018?2020年,进一步完善我省农作物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全省扶持新建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24个;建设5个区域性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20个省级农作物品种试验站;加强良种场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种子全程可追溯机制
强化市场和质量监管,《意见》提出,完善种子全程可追溯机制,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日常执法,加大对种子基地和购销环节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抢购套购、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行为。
深化品种试验管理创新和品种审定制度改革,做好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的引种备案,加强品种种植风险跟踪调查和风险评估,完善审定品种撤销机制,全面提升品种管理水平。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和信息服务。加强对进出境种子种苗的检验检疫。完善农作物种子标准体系。
在供种保障方面,《意见》指出,在全省建立种子生产供需监测预警体系,对杂交水稻和大宗蔬菜种子的生产面积、品种结构、价格波动、自然灾害等情况进行监测与预警,提高供种保障能力。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等方式,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加强种子基地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种子基地的标准化水平。在全省尽快建立杂交水稻制种基地10万亩,年生产能力达到1600万公斤以上。
“真金白银”促进种业发展
为促进种业发展,扶持种子企业做大做强,《意见》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尤其是鼓励大型优势种子企业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2018?2020年,对于列入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和省级重点种子企业的,省级财政每年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补贴资金,扶持开展品种选育。
同时,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此外,实施杂交水稻制种保险政策,种子生产、加工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将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和杂交水稻种子生产贷款列入政策性贷款范畴。2018?2020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重点用于优质、专用良种重大科研育种攻关、良种繁育与产业化开发以及种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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