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达州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局、市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市农作物种子广告管理的通知》,旨在打击当地不切实际的种子广告宣传,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文件要求相关管理机构审查拟发布广告品种的审定证明、广告的基本样本、广告主的主体资格证明,查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等。发现种子广告未经审查批准或超出审查批准内容的,工商部门提请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查处。农业种子管理部门违反规定,审查通过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制作者、广告发布者未经农业部门审查或不按审查内容发布种子广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都要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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