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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入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改革试点地区
来源:北京市京番番茄研究所 日期:2023-11-28
  11月26日,记者获悉,为加快推动构建现代化农村统计调查体系,进一步探索科学反映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统计数字化改革,省统计局、省农业农村厅、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部分地区率先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改革相关试点,永嘉县入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改革试点地区,全市唯一。

  今年以来,永嘉县积极参与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改革试点工作,聚焦统计调查制度、数据质量管控、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农村“三位一体”改革等,不断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改革,力争为农业统计现代化改革贡献“永嘉样板”。目前,永嘉县已完善试点工作机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建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计调查对象名录库,并进入全面开展调查工作阶段。

  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改革

  为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改革,永嘉县精心谋划探索新的农产品产量产值、农林牧渔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探索规模以下小农户产值统计及推算方法;探索适合山区农业生产特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的体制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规模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标准,建立健全规模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计调查对象名录库,通过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采集填报数据;探索部门政策协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工作机制。

  通过实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做到“数出有源、源头可查、责任明确”……永嘉县借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台账,夯实农业统计基础;探索利用数字化手段比对确认农业经营土地面积,将数据审核端口前移至农业经营主体,强化人机联审功能;探索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质量现场调研,建立以经营土地面积为关键指标的现场数据质量调研方式方法;推动育种育苗、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统计的精准化、规范化,改变原有总体评估出数的方式,夯实农林牧渔服务业基础数据质量。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方法,使得农业统计数据起报点与农业发展主体实现统一,有利于统计数据更精准指导农业发展、反映发展成果。”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永嘉县积极探索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同,积极发挥农业、国调等部门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计调查对象名录库更新维护、台账建设、数据生产、质量管控等方面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型农业统计部门工作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为农业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样板

  加快培育新型主体是农村“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的首要任务,而新型主体也正是直报改革的前提,两者有共同之处。永嘉县农村“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主要内容涉及建立健全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等。因此,永嘉县借试点之机积极探索直报改革与农村“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相融相促新机制。

  据县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聚焦农村“三位一体”改革,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改革是此次试点的题中之意。一方面,探索通过“三位一体”改革及成果,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统、基础台账建设和数据填报,帮助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计调查对象名录库建设维护;另一方面,探索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改革及成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三位一体”综合改革高质量发展评价评估提供数据支持。

  未来,永嘉县将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职责,强化分工、压实责任、落实举措,项目化、清单化推进试点改革,积极指导帮助规模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数据,严格审核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应用、可推广的成果和经验,为推动农业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更多“永嘉县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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