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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北京市京番番茄研究所 日期:2023-12-18
  为扎实推动第二批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人民银行伊犁州分行充分发挥基层央行职能作用,持续探索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新路径,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维信用画像”,形成“征信+信贷”业务模式,为农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夯实工作保障体系,构建多方联动协调机制。在第二批主题教育期间,组建调研组深入兵地涉农金融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调研,走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磋商定期推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等事项。建立人民银行、农业农村局、涉农金融机构三方沟通联系反馈机制,定期向涉农金融机构推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发挥信用评价在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方面的作用。截至目前,“一对一”对接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6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671家、家庭农场15730家,实现“一对一”对接培育覆盖率100%。

  统一评定指导标准,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坚持“金融支农 信用惠农”工作目标,组织召开农村信用体系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项进行研究论证。制定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创新推出覆盖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定的央行指导标准。指导涉农金融机构按照农村地区环境特点,分县市、分地区“一对一”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符合条件且有信贷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评尽评。截至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覆盖率100%。

  创新农业融资产品,拓展信用评定运用效果。加大对信用评级结果的综合运用力度,将评级结果与涉农金融机构共享,充分发挥信用评级结果的综合效应,以信用建设促进信贷投放,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评定结果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信贷倾斜,深挖地区农业、畜牧业产业优势,指导涉农金融机构创新“玉米贷”“甜叶菊贷”“棉花贷”“水稻贷”等多个涉农融资场景等多种农业产业。截至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39.92亿元,信用贷款余额2.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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