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 《泸县2015年政策性特色农业杂交水稻制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 《制种保险方案》),至此,制种保险政策正式落地泸县。
《制种保险方案》就保险责任、保险额度、保费率和承担环节比例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泸县是国家级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常年制种面积大,影响杂交水稻制种的灾害性天气时有发生,制种风险较大。
按照“政府支持、种子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子生产风险分散机制要求,经县有关部门、制种企业、保险机构充分协商,一是结合杂交水稻制种独特的生产规律,确定泸县制种保险责任,即除暴雨、洪水、风灾、冰雹、内涝、旱灾、病虫害、山体滑坡、空中运行物坠落、地震及次生灾害外,播种移栽期遇低温烂种烂秧,开花授粉期遇阴雨、绵雨、高温、低温,两系杂交水稻制种幼穗分化期日均气温低于23.5℃,灌浆结实期遇高温,收割期遇三天以上连绵阴雨,导致制种产量减产的,应纳入制种保险赔付范围。二是保险额度每亩2000元。三是保费率 6%,其中财政承担80%,企业和制种农户共同承担20%。
据悉,为促进泸县制种产业发展,稳定制种基地,有效减少制种农户因灾损失,从2012年开始尝试制种保险,按照水稻保险政策投保,即1亩杂交水稻制种投保3亩中稻,受灾损失赔付也按照中稻的3倍赔偿。探索结果表明,制种保险既有效减少了制种农户的因灾损失,更使农户感受到了国家对种子生产和制种农户的重视和关心,为促进制种基地稳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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