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8号文件系统提出了建设现代种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开启了现代种业发展的新征程。
第一,明确要求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与其开办的种子企业脱钩,对于确立企业育种主体地位,构建我国现代种业市场体系意义重大。农科院高度重视“脱钩”工作,成立了种业科研改革领导小组。在脱钩上,坚持一所一方案,确保2015年底所办种子企业与课题组、与研究所主体、与事业体制“脱钩”;在配套措施上,加快种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研究、保护、转化,并协调各研究所与大型种业企业的合作,整合优质资源。
第二,国家加强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基础性、公益性相关学科建设,对持续提高我国种业原始创新能力具有深刻影响。农科院依托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在作物种质资源、分子生物学、功能基因组等领域,支持59个种业基础研究团队开展长期稳定研究。牵头开展了小麦、棉花、黄瓜等农作物基因组学研究,发掘了一批有重要农艺性状的新基因,小麦多倍化杂种优势形成机理等多项研究取得重大进展,相关学术性成果在国际顶尖刊物上发表,8项成果获得了国家奖。
第三,国家调动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积极性的政策规定,有利于打通种业科技要素向企业流动的通道。农科院组织作科所、蔬菜所、水稻所参加国家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比例试点改革,通过给科研人员“赋权”和“让利”,极大激发创新热情。“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去年8月13日正式挂牌启动,3个试点所的种业科技成果首次在交易平台上公开交易,金额达1972万元。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几项工作:一是加快实施权益改革试点工作,创新成果权利分享机制,拓展成果转化渠道,不断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二是发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作用,在作物种质资源创新利用、作物育种理论和方法突破、生物组学等基础研究领域,开展协同攻关和集成创新;三是强化种业科研支撑条件建设,新建国家作物种质库、作物基因资源与分子设计等种业创新平台,统筹建设一批专业试验基地,为种业试验研究、鉴定展示等提供条件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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