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年种子(苗)进出口总结和2014年种子(苗)进口及免税计划的通知
农种种函〔2013〕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有关种子企业:
根据种子(苗)进出口工作有关要求,及国家电子口岸委办公室建设进出口企业综合资信库的需求,请具有农业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报送2013年种子(苗)进出口情况总结和2014年种子(苗)进口及免税计划,对外制种企业参照通知报送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企业报送2013年进出口总结,主要内容如下:
1.2013年实际进(出)口量、金额、免税情况,测算进口种子2013年种植面积、产量、产值及农民增产增收情况。
2. 2013年进(出)口种子(苗)中主要品种的特点与优势(与国内或过去品种比较)。
3. 同一作物2013年进出口种子(苗)量与2012年差异超过30%、2013年审批量和实际进出口量差异超过30%的,应在总结中说明原因。
4. 2013年进出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种子(苗)进出口管理工作的建议。
(二)企业填报2013年种子(苗)审批与实际进口情况统计表(附表1)、2014年种子(苗)进口免税计划统计表(附表2)和2014年种子(苗)审批与实际出口情况统计表(附表3)。
二、报送材料要求
企业于2014年1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我局种业发展处;同时抄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邮寄)。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琼琼
联系电话:010-59193238 59191810
电子邮箱:zzjzyfz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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