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种子法,并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老法与新法衔接工作,保障种子市场稳定的秩序,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与执法工作,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适应种子市场监管新要求,2015年12月29日,博州农业局举办了新《种子法》培训班,各县市农业局分管执法领导、执法干部共2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首先通报了2015年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情况通报;其次,学习了农业部第2032号(关于禁限用农药的公告);最后对新修订的《种子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各县市的执法人员就围绕新修订的《种子法》如何开展好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交流探讨,提出了统一备案管理文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等意见和建议。
培训班结束时,州农业局分管领导就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工作强调了三点:一是执法人员要结合新修订的《种子法》,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素质,规范工作程序,州农业局将不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学法考试;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执法工作评优创优,提高执法工作积极性,加大案件查处的力度;三是加强廉洁执法,新修订的《种子法》提高了行政处罚力度,赋予执法主体行政强制、实行事后备案管理等权限。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把廉政建设贯穿工作始终,作为严格公正执法的前提和基础,在执法工作中勇于抗拒各种诱惑,坚持秉公执法,严肃认真,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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